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罗家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现对番禺区大龙街罗家村2023年零星、抢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一、工程名称:番禺区大龙街罗家村2023年零星、抢修工程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罗家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 苏先生 联系电话:020-8462105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番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工 联系电话:020-39938983
三、项目地点:番禺区大龙街罗家村内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对大龙街罗家村范围内的日常零星维修及抢修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的要求及相关资料为准)。
五、承包内容、项目预算、工期要求、质量要求及保修期:
5.1、承包内容:主要包含罗家村内零星维修及抢险等相关工程。承包方根据发包方发出的任务通知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通知书要求的内容,本项目按实结算,接受发包人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承包人不得将业务转包和分包。
5.2、项目预算:人民币50万元。
5.3、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至2023年12月31日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预算金额时终止。
5.4、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5.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六、资金来源:村自筹资金。
七、投标登记和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和地点:
7.1、投标登记开始日期(含本日):2023年3月22 日。
7.2、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含本日):2023年3月28日。
7.3、投标登记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7.4、投标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汇景大道378号2楼。
7.5、投标登记资料组成:
7.5.1、投标人声明(附件一)
7.5.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7.5.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5.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5.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每页需盖公章,一式一份装订成册。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登记资料的投标人,招标单位不予受理。不接受以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登记资料。
7.6、意向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和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时,需交纳招标文件购买费500元,由招标代理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7.7、承包意向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记起)。
八、递交投标资料及开标时间、地点:
8.1、递交投标资料起始时间:2023年4月4日 14 时 30分至 15 时 00 分。
8.2、递交投标资料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番禺区汉基大道1号大龙街办事处左边一楼)
8.3、开标时间:2023年4月4日 15 时 00 分。
8.4、开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番禺区汉基大道1号大龙街办事处左边一楼)
九、投标担保:人民币10000.00元(壹万元整)
十、定标方式:最低价中标法。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1.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企业资质;
11.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如为广东省外的企业,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11.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11.5、投标人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6、投标人须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1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8、已完成投标登记及购买了招标文件。
未在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投标人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潜在承包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三日内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罗家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异议受理电话:020-84621053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罗家村村委
十三、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由承包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点:大龙街罗家村。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十四、其他
14.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14.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14.3、如遇政府原因停工以至不能复工或拆除,责任由发包人负责,如果停工达一年的且不能复工的,已建部分结算按工程施工期间的市场价进行结算(不计利息),已购进施工现场材料按施工期间市场价按实结算(不计利息)。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如果停工达一年以至不能复工或拆除的,责任由承包人负全责且赔偿发包人的一切经济损失,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罗家村公告栏、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广州番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gzpjzb.com)、番禺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平台(http://nclqyj.panyu.gd.cn:8026/#/index)等媒介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番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番禺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建设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罗家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番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3月21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罗家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本公司就参加番禺区大龙街罗家村2023年零星、抢修工程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四、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发布时间:2023-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