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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水坑村环村产业园整治提升工程(B、C、D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水坑村环村产业园整治提升工程(B、C、D栋)施工监理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新水坑村环村产业园整治提升工程(B、C、D栋)施工监理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水坑村内

2.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9505.34平方米,其中B栋建筑面积6917.09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7米;C栋建筑面积5326.04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6.2米;D栋建筑面积约17262.21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6.2米;建安费约5220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2.2.3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期、施工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工期之和: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为止;

(2)施工阶段监理工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3)竣工结算期:从竣工验收完成开始至竣工结算完成为止;

(4)保修阶段监理工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二年。

2.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10000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

3.1.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监理资质的要求。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2 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且须是本公司企业诚信档案中在册人员;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7投标人已出具按照招标公告中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含本日):2022812日至20229 19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开标时间:202291930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登记,并从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异议受理电话:020-34569918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水坑村环村北路文化中心1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919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为20229    1900分至2022919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水坑村环村北路文化中心1号

联 系 人:陈生  电    话:020-34569918

邮     编:/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番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汇景大道350号南区5座1梯201

联 系 人:欧工    电    话:020-39938983

邮    编:51148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监管电话:020-34569918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水坑村环村北路文化中心1号   

邮     编:/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本公司就参加新水坑村环村产业园整治提升工程(B、C、D栋)施工监理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委派的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中标公示首日起至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期间,没有在同一时期内担任超过三个(含本项目)以上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发布时间: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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